个人简介:
丁疆律师,汉族,1967年10月出生,1991年7月新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2009新疆师范大学汉语言专业本科毕业。1993年7月至2003年5月在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3年6月至今在新疆银石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事务所发起合伙人,现任事务所副主任。
丁疆律师,汉族,1967年10月出生,1991年7月新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2009新疆师范大学汉语言专业本科毕业。1993年7月至2003年5月在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3年6月至今在新疆银石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事务所发起合伙人,现任事务所副主任。 丁疆律师办理过数起在全国及自治区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及民商案件,经典案例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诉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最高法院2004公布案例)、新疆医科大学与张玉梅等16人劳动争议纠纷案、欧阳丞龙诉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工资及社会保险争议一案、新疆天光建设机械有限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乌鲁木齐市建设路支行财产损害赔偿一案,新疆×大学×医院院长受贿案,乌鲁木齐×运输法院局长职务犯罪案,中国海关2009年第一大毒品案秦×贩卖毒品案。 丁律师曾担任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天电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鑫恒融资担保公司、新疆天光建设机械有限公司等国有及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丁律师民商业务的主要领域为公司法及合同法的业务,并在此领域实践成果彼多,自然人业务的主业方向为刑事辩护、投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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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